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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母给子女过户房产需要哪些手续
释义
    父母将房屋过户给子女通常是通过赠与的方式办理,需要签订赠与合同,向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件并缴纳税费,最后核发变更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在决定赠与时,父母需慎重考虑,因为一旦过户完成,赠与行为几乎不可撤销,子女有权将受赠房屋出售、抵押。
    法律分析
    通常父母将房屋过户给子女时,是通过赠与的方式办理的。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1、与子女签订房屋赠与合同,约定将房屋无偿赠与给子女。2、向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件。3、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应缴纳的税费,由赠与人或者受赠人向税务机关缴纳。4、将纳税凭证交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后,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发变更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向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件时,应提交原不动产权证、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件、赠与合同等文件。父母在决定将房屋赠与给子女时,必须清楚,一旦过户完成,父母几乎不可能再撤销赠与行为,子女有权随时将受赠的房屋出售、抵押。因此,父母在决定将房屋赠与子女时,应当保持慎重。
    拓展延伸
    当父母过世后,子女需要按照法律程序继承房产。首先,需要办理父母的死亡证明和遗嘱,如果没有遗嘱,则需要进行遗产分配。在遗产分配中,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此时,子女需要进行房产过户手续,包括办理继承手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缴纳税费等。同时,子女还需要注意一些细节事项,如对房产进行评估、处理房产中的债务等。在整个继承房产的过程中,子女需要遵守相关法律程序和规定,以确保继承的合法性和顺利性。
    结语
    父母将房屋过户给子女通常通过赠与方式办理,需要签订赠与合同,向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件并缴纳税费,最终获得变更后的不动产权证书。父母应慎重考虑,因为一旦过户完成,子女有权随时出售、抵押房屋。在父母过世后,子女需要办理遗产分配手续,继承父母的房产。子女需要遵守相关法律程序和规定,确保继承的合法性和顺利性。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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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7:5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