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大不良记录认定标准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贷款中,单笔贷款最近24个月内有1次(含)以上连续逾期达61日记录,或2次(含)以上逾期达31日记录,或最近6个月内有1次逾期达31日记录。其次是信用卡中,单笔最大透支额1000元,且最近24个月内有1次(含)以上连续逾期达91日记录或状态为“呆帐”或“冻结”的。 2、信用报告中出现“担保人代偿”、“以资抵债”等特殊情况的,个人信用报告中显示为“逾期”状态的信用卡、贷款,贷款发放前必须提供已偿还该欠款的银行流水、银行扣款凭证或银行证明。 3、公共信息中有欠税记录、行政处罚记录、重大法律纠纷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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