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上停止失业金领取如何办理 |
释义 | 1、领取失业金之后,只要找到工作缴纳社保,失业金就会自动取消领取的; 2、可以看一下社保缴纳明细,打开支付宝,点击市民中心,然后点击社保; 3、进去之后,点击电子社保卡; 4、进去电子社保卡之后,点击社保查询; 5、进去之后,点击参保缴费明细,可以看到社保缴纳明细,只要找到工作缴纳社保,失业金就会自动取消领取,也可以直接去社保局里面取消领取,根据需要使用。 一、失业补助金的申领条件 1、是已经领取过失业保险金,但是由于领取期限到期了,还没有就业的人,可以继续领取失业补助金; 2、是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主要指的是,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或者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人。注意,这里明显放宽了,不再限制说是一定要缴满1年的失业保险,或者说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是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也是可以申领临时生活补助的。 二、失业金的申领条件 1、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根据失业前累计缴费的时间确定: 1、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2、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3、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4、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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