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间合同订立的程序具体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居间合同订立的程序是:首先,由当事人就相关事项达成合意。然后,当事人按照约定签订居间合同。且合同订立前,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居间人的法律责任 居间合同是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合同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居间人的法律责任如下:由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为委托人的利益提供居间服务;为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报酬;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对居间人法律责任的规定,有利于维护居间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居间人的义务有哪些 居间人的义务有: 1、报告订购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媒体的义务。中介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事项; 2、忠诚义务。中介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 3、承担中介费用的义务。中介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承担; 4、隐名和保密义务; 5、干预义务。 三、居间行为人应履行什么义务 居间行为人要承担的义务有: 1、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的服务; 2、向委托人如实报告,有关订立合同事项的义务; 3、故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承担赔偿责任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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