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直接强制执行措施主要有 |
释义 | 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直接对义务人的人身或者财产采取强制措施,以实现行政决定义务的制度。 直接强制执行一般是在代履行和执行罚都难以实现履行义务的目的或者没有必要代履行或进行执行罚的情形下适用,可以分为人身强制执行和财产强制执行,对人身强制执行主要包括强制服兵役等,财产强制执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划拨存款、汇款 划拨是指行政机关对拒不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直接划取其存款、汇款的执行方式。划拨存款、汇款主要针对不缴纳税费的行为。 2、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财物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财物,是指行政机关采取拍卖、变卖的方式,将其查封、扣押的不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处理所得款项抵缴罚款、税费的执行方式。 3、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是指行政机关对不履行行为义务的当事人、强制其履行义务,排除因其自身违法行为对行政管理秩序造成的妨碍,或者恢复到违法行为发生前的状态。 那么法院直接强制执行的特点有哪些呢? 1、适用范围的广泛性。从理论上来说,直接强制的适用范围比间接强制广泛得多,不论是作为义务还是不作为义务,不论是可替代的义务还是不可替代的义务,也不论是对人身的强制还是对财产的强制,在必要时都可以采用直接强制来实现行政法上的目的; 2、实施的条件较严。一般认为,只有在难以采取间接强制的时候,或者虽然可以采取间接强制,但是明显难以达到执行的目的时,才能采取直接强制执行; 3、采取的手段应当有一定的限度。一般认为,应以能达到履行义务的状态为限,并应尽量使用强度轻的执行方法,减少对义务人不必要的人身、财产的损害。 综上所述,行政机关对违法个人或者企业做出处罚,如被处罚人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履行义务又没有复议的,行政机关可以对其强制执行,直接执行的措施由查封冻结财产、划拨汇款和银行存款及恢复原状等。法院会将执行通知书送达给被执行人,达到规定期限后采取措施。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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