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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情况适用于监外执行
释义
    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适用监外执行的法定情形有:
    一、缓刑与监外执行的区别是什么
    缓刑是指,给予一定的考验期,暂时不执行刑罚,公安机关进行考察,基层组织予以配合,犯人接受考验的刑罚。监外执行用于被判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比监外执行小。监外执行以妨碍关押为条件,缓刑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缓刑有考验期,监外执行没有考验期。一旦不监外执行,收监执行,执行的场所不同。只有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罪才能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
    二、监外执行一年的是否算缓刑
    监外执行一年算刑期。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
    三、监外执行是终身的吗
    监外执行是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是因为罪犯具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暂时变更执行刑罚的场所和方式的执行制度。监外执行是由公安机关或其他执行机关采取的一种暂时性的措施。是因为罪犯出现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如果这种情形消失,被监外执行的罪犯还是会收监的。监外执行被算在服刑期内,是居住地社区等矫正机构执行的,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方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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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15:4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