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因公司原因辞退劳动者,分以下情形赔偿: 1、公司违法辞退劳动者,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赔偿金; 2、公司由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不能协商变更劳动合同而无过失性辞退劳动者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