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可以停薪留职么 |
释义 | 不可以。 劳动者怀孕期间公司要求停薪留职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方法维权: 1、与公司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2、调解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提起诉讼。 如果孕妇在怀孕期间正常出勤上班的的话,必须按照正常工资发放。如果是没有出勤或者是在产假期间必须按照不低于基本工资的标准发放产假工资。而不能解除合同或者不发工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要求女职工停薪留职的,是属于变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女职工可以要求补偿。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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