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注册分公司需要的资金是多少?
释义
    法律分析:一、注册分公司需要的资金是多少?
    分公司注册不需要注册资金。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其所有的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并且是与总公司统一进行核算的,其资产会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分公司由总公司申请设立,不涉及注入注册资本这一环节。分公司的经营资金由总公司供给,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设立规定如下:
    1、分公司名称核准:只需在总公司的名称之后加上分公司的名称即可,通常可表述为:
    (1)总公司名称+地域+分公司;
    (2)总公司名称+第一分公司等。
    2、分公司经营范围:分公司经营范围内容不得超越总公司经营范围;
    3、分公司财务核算:同一地区分公司成立后,会计核算方式一般由税务机关核定为非独立核算,不具备开局发票资格;
    4、分公司民事责任承担: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并且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5、外资分公司审批:外资分公司不需由各区外经委审批,直接到注册地所属工商局进行登记(特殊行业除外)。
    二、注册分公司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指定(委托)书》;
    4、总公司拨款证明;
    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章程(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己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复印件;
    8、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16 17:3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