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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注册分公司需要些什么手续?
释义
    1、分公司注册流程
    一般来说,公司在注册分支机构时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1)公司核名:在正常情况下,分支机构没有自己的名称和公司章程,其名称仅需在总部名称后面加上“分支机构”一词。但是,为了防止出现重复的名称,分支机构注册仍需要公司名称验证,以防止重复的公司名称影响公司注册过程。因此,申请人必须在公司名称验证阶段预先准备多个公司名称,以确保公司名称验证过程顺利通过审核。
    (2)前置审批:如果分支机构的业务范围需要预先批准,则必须在正式提交分支机构的注册材料之前,先获得有关部门的行业批准许可。
    (3)工商提交:对于分支机构注册,所提交的注册材料与普通公司注册所提交的材料不同。
    这些登记材料具体包括那些?
    ①公司董事长或者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②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③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④公司章程,设立分支机构的文件,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决议;
    ⑤分公司负责人的文件和照片(4张)、身份证原件、户口证明、简历、临时居留证等证明材料;
    ⑥从业人员名单;
    ⑦场地使用证(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
    ⑧对于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批准的项目,还必须提供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取得营业执照。如果工商申报程序获得批准,申请人可以在约定的时间从工商部门取得分支机构营业执照。至此,分公司注册基本完成。
    2、分公司注册注意事项
    分公司的注册需要注意一些事项,主要包括:
    (1)分公司业务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业务范围;
    (2)分公司没有注册资本,因此无需验资;
    (3)分公司可以招募员工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障;
    (4)分公司不需要遵循公司设立程序,只要进行简单的注册和业务程序即可;
    (5)对于独立会计的分公司,其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具有独立会计功能的分公司必须每月开立账户并申报税款。
    综上所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四款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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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6 17:0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