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借款不还追回规定如下: 1、对方债务到期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偿还;债务人拒绝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 2、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据、交易合同、交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视听资料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3、至少要有债务人的信息。要有债务人可以执行的财产利益线索。 4、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制造和保留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