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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姻胁迫的类型及处理方式
释义
    胁迫婚姻的主旨是指出了胁迫结婚的情形,包括以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威胁迫使对方结婚,以及以对方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威胁迫使对方结婚。同时,文章也提到了胁迫结婚的处理方法,包括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或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婚姻。
    法律分析
    一、哪些情形是胁迫婚姻
    胁迫,是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因此胁迫结婚有下列几种情形:
    (一)行为人以另一方当事人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二)行为人以另一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同时要注意,胁迫结婚必须是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真实的意愿,也就是在不自愿的情形下结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因此胁迫结婚的婚姻是可以撤销的。
    二、胁迫结婚如何处理?
    胁迫结婚如何处理?方法有两种:
    (一)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因受胁迫而申请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当事人本人。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当事人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案件,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无效或可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可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结语
    胁迫结婚的情况下,受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必须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应当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另外,也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请求撤销婚姻,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如果婚姻登记机关认定受胁迫结婚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将撤销婚姻并宣告结婚证作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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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