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呼和浩特2023年医保缴费 |
释义 | 呼和浩特2023年医保缴费标准如下: 1、2023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 2、参保居民中本市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孤儿、烈属、低收入家庭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居民,个人缴费按上述个人缴费标准的50%缴纳,即每人190元,其余50%由市本级与旗县区按现行财政体制比例分担; 上述符合医疗救助资助条件的参保居民中城乡特困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全额资助,其他居民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具体资助标准按照我市医疗救助政策规定执行。 3、除在校学生儿童外,持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居民,按照每人380元缴纳个人医疗保险费;不能提供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各级财政补助部分由个人全额缴纳,共计99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