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终身监禁能够减刑吗? |
释义 | 终身监禁是一种无法减刑的刑罚,适用于特别严重的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根据法院对犯罪情节的评估,可以在死刑缓期执行二年后将其减为无期徒刑,但终身监禁后不得再减刑或假释。 法律分析 终身监禁是不能够减刑的。 一、终身监禁,是指因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 二、终身监禁的特点如下: 1、只适用于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衡量应当适用终身监禁的; 2、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死刑缓刑执行二年期满的罪犯,可依法减为无期徒刑; 3、依法被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或假释。 拓展延伸 终身监禁是否应该废除? 终身监禁作为一种刑罚方式,一直备受争议。一方面,支持者认为终身监禁是对严重罪行的恰当惩罚,能够确保社会的安全和正义。终身监禁可以防止罪犯再次犯罪,保护社会免受其伤害。另一方面,反对者认为终身监禁侵犯了罪犯的人权,剥夺了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他们主张采取更具人道主义的刑罚方式,如强化社区矫正和重建罪犯的教育机会。综上所述,是否应该废除终身监禁需要综合考虑社会安全、人权保护和犯罪预防等因素,以找到一个平衡的解决方案。 结语 终身监禁作为一种刑罚方式备受争议。支持者认为终身监禁是对严重罪行的恰当惩罚,能确保社会安全和正义;反对者认为其侵犯了罪犯的人权,剥夺了改过自新的机会。应综合考虑社会安全、人权保护和犯罪预防等因素,寻找平衡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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