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只有身份证能结婚吗 |
释义 | 只有身份证不能结婚。根据法律规定,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有: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如果是集体户口的话只需带自己的那一页就行; 3、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4、各自的户口簿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婚姻登记处留存)。 结婚登记的流程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应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民政局进行办理,而且是必须是双方亲自到场,且递的材料; 4、登记机关应查看当事人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真实有效,或是有无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5、要询问当事人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用9元,接着双方应书写声明书,内容要清晰,最后要签名及按指纹。 6、办理登记手续后,对于相关的登记手续存档,给予当场颁发给当事人双方结婚证书,并宣告正式缔结为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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