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拆迁儿媳妇有赔偿吗 |
释义 | 农村拆迁获得补偿,不是赔偿。儿媳妇的分配如下: 1、如果儿媳嫁进门,户口迁入婆家,儿媳能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 2、儿媳户口未迁入婆家,但长期在婆家居住,儿媳事实上已经成为了婆家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当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如果没有迁入户口,那么是不能得到补偿款。 一、空挂户口动迁补偿 实践中,对于空挂户如何进行补偿是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拆迁中,不同的项目对于空挂户的补偿政策也不一致,户口并非获得拆迁补偿的绝对因素,并不是所有的拆迁项目都按照户口进行补偿,一般拆迁安置对象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和公房的承租人和共居人等实际居住人,而不是只要户口就在就可以得到补偿。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和土地征收中,有对人口的安置,这种情况下,如果拆迁协议中作为被安置人,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的。简单的说就是有户口不在拆迁房屋内居住,不一定能获得补偿,而没有户口却实际居住在拆迁房屋内,也可以获得补偿。所以被拆迁人遇到这种情况,要了解一下拆迁项目的情况,拆迁补偿的构成,以及该拆迁项目中其他被拆迁人在获得拆迁补偿时,对于空挂户是否进行了补偿,然后再依法争取拆迁补偿利益最大化。 二、儿媳妇能把遗产继承给儿子吗 儿媳妇不一定可以从儿子继承所得的遗产中获得相应的份额,如果遗产是被继承人明确指定由儿子继承的财产,那么该遗产就属于儿子个人财产,儿媳妇没有份。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明确说明只由儿子继承,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儿媳妇也有相应份额,所以需要分情况。 三、婆家动迁的时候儿媳有份吗 若房屋是婆家的私房,动迁安置房儿媳无权获得,但如果动迁中考虑到儿媳人口因素的,儿媳可以获得一定补偿;若房屋是公房,且儿媳在内居住满一年、他处无房、户口也在房屋内,符合共同居住人条件的,可以主张动迁安置中的相应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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