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起诉离婚,传票下来了我不想离怎么办 |
释义 | 老公起诉离婚,传票下来了不想离,可以举证证实夫妻感情未破裂。 老公起诉离婚的法院传票已送达,建议当事人还是出庭答辩为妥。因为当事人放弃出庭答辩机会,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并不影响法庭的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起诉离婚需要的资料如下: 1、离婚起诉状两份;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如果原件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那么要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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