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在工作中遭受外加工厂人员的辱骂威胁怎么处理 |
释义 | 如果是被威胁恐吓,那么这种情况是可以直接报警立案的。这种行为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而威胁恐吓他人这种恶劣行为,既可能会涉嫌治安处罚,也可能会涉嫌寻衅滋事罪。这种行为有写信恐吓,到别人家去恐吓等,都是违法犯罪的,所以这种行为可以上报给警察。虽然我国未将此种情况列入治安处罚法的范畴,刑法也未对此作出明文规定,但在实践中,如果受到口头恐吓,就可以向公安机关报备案,有些公安人员也会联系当事人进行教育和警告,往往能解决实际问题,起到良好的效果。如果遭到口头恐吓,也不要傻傻的什么也不做,你可以收集受到口头恐吓的相关证据(例如:录音录像)以备后面自己寻找救济时有证据可依。当你收集到相关证据之后,你就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向公安机关报案,这样对方就会受到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了。所以,如果生活中遇到被威胁恐吓的行为是可以进行报警的,公安部门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立案处理,情节较轻的会进行拘留或罚款,更严重者涉及刑事罪名则会受到相应的刑法处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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