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定机构方面,省属企业的集团总部机构将由554个减少为323个,总部内设机构将从2265个减少为581个,压减率分别为41%和74%。以压减幅度最大的同煤集团为例,总部机构将从67个减少到21个,压减率为68%。总部的内设机构从704个减少到67个,压减率为90%。在定职数方面,省属企业集团公司总部总经理助理级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将分别减少一半以上,总经理助理级管理人员将从原来的228人减少为110人,中层管理人员将从2062人减少到956人。省属企业集团公司总部的基层管理人员也将大幅瘦身,将从3741人减少到650人,减少近八成。在定员额方面,省属企业集团总部员额将从18079人减少为5030人,减幅为7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