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有房交易原则有哪些 |
释义 | 交易公有房的法律原则是: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原则;公正、公平、公开进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原则;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原则;依法办理权属变更或抵押登记原则。 一、怎么办理房产转让手续 办理房产转让手续的方式为: 1、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2、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后90持房地产证、当事人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并申报交易价格;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颁发房地产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交易手续,申请转让、变更登记,然后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二、房屋拆迁评估内容有哪些 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法定依据一共有三种: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重置价,它们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三、房产评估有哪些原则 房产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原则、公平原则与公开原则。房产评估是对同一楼盘在售房源的挂牌价格以及同类型楼盘的近期实际成交价格进行专业处理,换算出某楼盘的平均单价并结合待评估房屋的实际情况计算出该房屋相对科学合理的市场参考价,包括以过户指导价评估、以网签价评估、以合同价(最终成交价)评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第三十五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