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获得原谅后能否继续继承 |
释义 | 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应当丧失继承权,但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继承人是否符合《民法典》规定的“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 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一、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况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既遂,也无论杀害动机为何均丧失对于被继承人本人的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该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二)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要求杀害的目的必须是争夺遗产。 (三)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二、丧失继承权有什么样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的继承人将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而定。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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