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过户去哪里办理 |
释义 | 农村宅基地过户首先应当由原宅基地和现宅基地使用者共同向村民居委会提出申请,再由村委会向国土资源所申请,国土资源所地籍调查或国土局地籍调查后公示十五日即可完成过户。 农村宅基地过户去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 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或者房屋继承人应当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证后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 宅基地购买内容: 1、宅基地买卖需要进行权利(使用权)主体变更登记 《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凭证; 2、宅基地购买者资格限制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只可在本集体组织内部进行,严禁本集体经济组织外成员特别是城镇户口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宅基地转让给城镇户口居民或者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不受法律保护; 3、应符合“一户一宅”标准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宅基地应严格遵循“一户一宅”标准;双方进行宅基地转让时,应符合这个标准; 宅基地购买流程: 1、宅基地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条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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