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了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包括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投入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预售许可证。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拓展延伸 商品房预售规定的适用范围和具体要求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规定的适用范围和具体要求是指针对商品房在预售阶段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商品房预售规定适用于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之前的预售活动。预售规定通常包括预售资格条件、预售合同内容、预售登记备案、预售价格、预售款支付方式、预售信息公示等方面的要求。具体要求可能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政策有所差异,但总体来说,预售规定的目的是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确保预售活动的公平、透明和合法性。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应严格遵守预售规定,同时也可以通过相关部门了解和监督预售活动的合规性。 结语 商品房预售规定的范围和要求是指针对商品房在预售阶段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我国法律法规,预售规定适用于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之前的预售活动。预售规定包括资格条件、合同内容、登记备案、价格、支付方式、信息公示等要求。目的是保护购房者权益,确保预售活动公平、透明、合法。购房者应遵守预售规定,同时可通过相关部门监督合规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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