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要求开发商退房的情形有: 1、延期交付房屋; 2、开发商开发程序不全,合同无效; 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4、不能办理产权证; 5、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6、房屋质量严重影响使用; 7、房屋存在抵押、联建或其他经济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