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嘉峪关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补发什么时间办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五下午窗口与部门衔接工作、整理资料,不对外现场办公;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二、嘉峪关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补发法律依据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9月20日主席令第十八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条: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嘉峪关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补发条件 1、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批发企业; 2、《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 3、企业登载遗失声明之日起满1个月后申报或签署告知承诺书后申报。 四、嘉峪关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补发的地点 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街道银安路7号省药监局办公楼105室(省政府政务大厅药品监管分中心)药品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