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后多少天内申请补发 |
释义 | 法律分析:《食品生产许可证》挂失凭证(公告)。餐饮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的,需提交在县级以上食药监部门网站或主要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公告。餐饮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受到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将材料准备齐全后,提交至县级以上食药监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县级以上食药监管理部门受理后,予20个工作日内补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经营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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