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导致三根肋骨骨折几级工伤 |
释义 | 需要做伤残鉴定才能确定伤残级别,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等到伤情稳定后,在此法律没有给出具体期限,伤情稳定后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利于进行赔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一、工伤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结论书原件; 2、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入院病情记录、手术记录、出院病情证明、以及各项特殊检查(含X线片、CT/MRI检查报告,相关检验、化验结果);未住院者,提供门诊病情证明和相关检查资料。 3、被鉴定人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被鉴定人1寸照片1张; 5、申请复查鉴定的,需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初次(或者复查)鉴定的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护理信赖程度鉴定的,需提交被评定为1至4级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7、申请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确认的,需提供假肢安装证明; 8、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重度骨折通常是可以被评上伤残级别的,但是,工伤事故中的伤残级别也不像有些人想的那么简单,不是单纯的凭借医院开的诊断证明就可以确定下来伤残级别了。而且也很有可能经过医院的治疗以后,伤情不算是特别严重的,可能就评不上伤残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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