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去公证处办遗产继承需要的手续为: 1、公证申请人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 3、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 4、公证机构经审查通过的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法律客观: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