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办理遗嘱公证,公证申请人可以向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申请遗嘱公证必须由本人自行办理,不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且申请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如:书面的遗嘱、遗嘱处理的财产的权属证明、当事人身份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