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来支付国家赔偿金的费用 |
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家赔偿的费用由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机关来支付,包括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最终由财政部门付款。而国家赔偿的行政预算来自于国家纳税人,可以说国家赔偿是在用纳税人的钱为国家机关的错误来买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