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苏省公积金怎么转移 |
释义 | 一、江苏省公积金怎么转移 1、实名注册登录江苏政务服务APP,省级站点进入“服务集群”频道。 2、“本地服务”栏目中点击“查看更多”按钮,在公积金类别中能快速找到“江苏省直公积金提取”应用。 3、进入应用,选择“异地转入申请”事项,按要求填写信息、签署授权书、上传档案就能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工作人员通知并录入系统。如未通过可在“我的待办”栏目中查看,并根据要求再次提交。 二、江苏省公积金转移地点(建邺区) 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二楼G区省直公积金柜台。 三、江苏省公积金转移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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