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网店能分割吗? |
释义 | 离婚时网店不一定能分割,因为网店的性质比较特殊,不是可以自由分割的动产,具有一定的整体性,而且网店的运行和处分都必须在网络的环境中进行,在不违反网站交易规则的情况下,可以分割。 一、常见的网络诈骗手段 从目前情况看,网络诈骗主要有以下8种方式: 1、谎称其货品为走私物品或海关罚没物品,要求网民支付一定的保证金、押金、定金; 2、谎称网民下订单时卡单,要求网民重新支付或重新下订单; 3、谎称支付宝系统正在维护,要求网民直接将钱汇到其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4、谎称购物网站系统故障,要求网民重新支付; 5、谎称网店正在搞促销、抽奖活动,需要交纳一定的手续费等等; 6、网民在网购飞机票时,嫌疑人谎称网民提供的身份信息有误,要求网民重新支付购票款; 7、谎称需要进行资质验证,要求网民支付验证资质费; 8、谎称店内无货,朋友的店里有货,于是推荐一个看似差不多的网址。 二、与外国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1、在中国离婚的情况 双方离婚时所涉及的财产分割纠纷,不一定能够在离婚时一并解决。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办理离婚时,还有部分不动产是在其他国家或地区,那么在办理离婚的法院,只能处理位于该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和动产,对于不在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双方只能另行在该不动产所在地解决该不动产争议。 2、在国外离婚的情况 离婚双方已经在其他国家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涉及不动产在中国尚未分割处理。如果双方对位于中国的不动产不能协议解决而需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的,双方应当首先向提出申请一方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双方在国外的离婚是有效的,之后才能请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财产纠纷。 三、网络购物合同的生效要件 第一,购物网站商品展示页面属于广告,其法律性质是要约邀请而非要约。 第二,顾客下单的行为属于发出要约,网店的承诺系以发货确认邮件或发货的行为做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三,合同是当事人的合意与意思自治,网络购物中商家事先拟定的“订单确认邮件——发货确认邮件”两步走的步骤,属于格式条款,但并不属于格式条款中的无效条款。格式条款是指在与不同当事方进行交易前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四,购物网站因标价错误或缺货等原因而不发出发货确认邮件、取消订单的,属于不予承诺、撤销要约邀请,只要其不存在欺诈等违法情形,则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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