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借款时不可以预先扣除利息,应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并计算,本金为借款总额,利息为使用本金所产生,不公平的约定无法执行,借款人应按实际数额计算利息。 法律分析 不可以,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如果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本金是贷款人应提供给借款人的借款总额,利息是在借款人对本金经过一定时期的使用产生的。如果本金没有交付给借款人,却让借款人支付使用本金的利息,对借款人是不公平的。因此,法律不允许贷款人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如果贷款人以地位和实力优势,迫使对方接受这一不公平的条件,那么这项约定没有法律效力,借款人应当按实际借款数额计算利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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