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的,失业保险中断了再交还能累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领取失业金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个人非自愿失业,开除符合规定;六十日内办理了失业手续。” 失业保险中断不会清零的,下次失业时,可以合并计算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1)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 (2)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不足1年 (3) 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领取失业金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 (2)个人非自愿失业,开除符合规定; (3)六十日内办理了失业手续。具备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拿着单位的离职证明、身份证去交社保的社保中心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