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能买卖吗? |
释义 | 农村的房子可以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从上述规定来看,法律虽未禁止农村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所建住宅,但对售房主体却有限制。 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则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 农村房屋买卖的条件: 1、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则会必须是该村的村民,城市居民不可以购买农村房屋。 2、售房者必须对该房屋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共同共有的人员来说,其中一方若单方面处分房屋的,该房屋买卖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3、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将不能再申请购买宅基地。如果购房者不符合该条件,将无法进行农村房屋买卖交易。 4、农村房屋买卖有一个很重要的条件,那就是必须经过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因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对这种物权作出实质性处分。 农村房屋买卖的流程: 1、买卖双方向村委会提交申请,村委会如果同意该房屋进行买卖,则开具相关证明。 2、村委会同意买卖之后,交易双方便可以经过协商并签订买卖合同了。 3、合同签订完毕后,买卖双方携身份证明、房权证、、买卖合同、村委证明、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办理网签,并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新的测绘图。 4、交易双方携上述资料到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委托的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按评估程序对房屋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5、交易双方携上述资料到税务部门缴纳契税、个税、营业税等相关税费,税务部门受理后会认真审核,并出具契税单等相关凭证。 6、最后,交易双方携相关资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买方领取新的房产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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