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权初始登记需提交哪些证件 |
释义 | 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需提交的证件包括: 1.申请书; 2.法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土地使用权屋证明; 4.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商品房建设计划; 7.商品房经营单位营业执照; 8.三资企业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有关批准文件; 10竣工验收证明(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11.房屋交付使用证明; 12.房屋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和地籍图; 13.由市房地局认定的用地面积分摊技术报告书; 14.建筑面积核定通知书; 15.由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编制门牌号批复; 16.其他有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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