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残疾人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1、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2、享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便利和优惠; 3、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 4、享受当地政府对残疾人的其他照顾和扶助。 一、残疾人税收优惠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残疾人减免规费 (1)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协会费适当收取。 (2)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 三、 对残疾人实行特别照顾的规定 (1)公共服务机构应当积极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 (2)残疾人搭乘公共汽车、电车、地铁、轮船、渡船、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当对残疾人给予方便和照顾;对残疾人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应当准予免费携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四条 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