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驻马店船员适任证书核发受理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驻马店船员适任证书核发受理条件有哪些 1.已经取得船员服务簿; 2.符合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规定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 3.经过与所申请《适任证书》类别、职务资格相对应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培训; 4.通过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规定科目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 5.具备本规则附件规定的内河船舶船员有效水上服务资历,并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二、驻马店船员适任证书核发办理材料 1.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2.船员服务簿 3.最近2年内的符合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的体检证明 4.近期直边正面二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两张 5.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培训证明 6.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成绩证明 7.海船、军事船舶或者渔业船舶的服务资历、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证明 三、驻马店船员适任证书核发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2007年9月1日起实施) 第十条“对符合规定条件并通过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船员任职考试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发给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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