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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子是否查封在哪可以查
释义
    一、房产是否被查封的两种方法:
    1、向承办法官了解是否已经将该房产查封。
    2、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查询该房屋是否已经被查封。
    二、房屋被查封后还能出租吗
    房屋被查封后,一般不能对外出租了。查封就是指检查后贴上封条,不准动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比较常用的一种。查封是我国各级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执行方式,查封期限并不是随意而为的,是要遵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的。
    三、法院什么情况上可以查封房屋
    1、恶意转移、变卖房产
    2、诉前保全
    3、执行案件中,暂无履行能力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七条 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第十条 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
    由人民法院指定被执行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申请执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四条 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保全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保全人保管的,可以委托他人或者申请保全人保管。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由担保物权人保管;由人民法院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采取保全措施而消灭。
    第一百五十五条 由人民法院指定被保全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保全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他人、申请保全人保管的财产,人民法院和其他保管人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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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23:4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