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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司法鉴定需要几人签字?
释义
    司法鉴定结论作为一种法定证据同其他形式证据一样,必须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或认定事实的根据,这是诉讼法的基本要求。我国《民事诉讼法》124条、12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对案件鉴定程序、鉴定结论的审查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司法机关在使用司法技术鉴定结论前,必须对其做出正确的审查和评断,以便在法律诉讼中正确运用。鉴定结论必须要二人以上具有坚定资格的鉴定人签字或者盖章。
    一、对司法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
    1、可以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为了使司法鉴定结果更加公正、对自己更加有利,当事人在申请重新鉴定时不仅要单纯地提出申请,还要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对鉴定结论提出充分异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的规定,符合法定情形的,法院应当准许重新鉴定。
    2、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
    如果当事人有足够证据证明司法鉴定期间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则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司法行政部门可以调查、处理其违法行为,从而使原鉴定结论作废或被撤销。
    3、搜集证据推翻司法鉴定结果
    有效的鉴定意见是基于检材真实、完整、充分、合法的基础之上的。因此,如果当事人发现司法鉴定结论缺乏真实性,可以积极搜集证据,推翻司法鉴定结论。
    二、司法鉴定期限是多久?
    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
    法医精神病鉴定及司法会计鉴定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一般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鉴定过程中需要补充鉴定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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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21:4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