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条件需做伤残鉴定 |
释义 | 我国是允许个人申请做伤残鉴定的,不过有所限制。可以私人申请的,一般只存在于工伤受伤事故,在交通事故,治安管理以及刑事方面的是不可以私人进行鉴定的,因为这些已经超出个人处理的方面了。书面的鉴定委托材料要提交给鉴定的机构,里面要书写好委托人的个人信息,阐明委托理由、用途和要求就可以了。 一、二次伤残鉴定能否推翻 当事人对于实际伤情的判定其超过或者未达到鉴定所示的某级伤残的标准。这样就有可能产生,A是受害方,在自行鉴定中说明自己受到了9级伤害,B作为赔偿方认为其只是十级没有到九级那么严重,此时双方就鉴定书上的内容产生了争议。B可以推翻A的伤残鉴定。 其次是一方认为鉴定人没有鉴定资格,结论的证据不足等,鉴定程序违法时,就可以申请。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一般的情况下,除非诉讼,对方不会因为这点理由推翻相应的鉴定结果。 当事人对于医学鉴定存有异议,可以申请到指定的医院进行重新的鉴定。同时如果对伤残鉴定存有异议的一方,需要说明自己对鉴定书中的那一部分存在异议,这样第二次鉴定人的鉴定具有针对性的指导意义。这样产生的效果会更好。 这种伤残鉴定的被推翻,并不是看是一次二次,其主要的原因是是否将双方心中的疑惑点针对性的解决。双方是否达成了共识,并且依法赔偿。只要有上述两点的问题时候,无论哪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 伤残鉴定即伤残程度鉴定,其范围包含了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伤残,工伤事故所造成的伤残,以及以外,打架斗殴所造成的伤残等。 一般是由司法部门委托专门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伤残鉴定机构在收到司法部门的委托后,在一定的时间里,出示专业的伤残鉴定书。 当然,如果当事人也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进行伤残鉴定。 二、交通事故立案后多久可以做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立案后多久可以做伤残鉴定法律并没有统一规定,因为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伤残的受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后就可以做伤残鉴定,立案前也可以做伤残鉴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三、交通事故鉴定需要多少钱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地区不同,收费标准不一,一般在2000元左右。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 司法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名称、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委托鉴定事项、是否属于重新鉴定、鉴定用途、与鉴定有关的基本案情、鉴定材料的提供和退还、鉴定风险,以及双方商定的鉴定时限、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双方权利义务等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第十六条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本通则所指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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