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经营水路运输业务,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取得企业法人资格;2、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船舶,并且自有船舶运力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3、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其中申请经营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的,还应当有可行的航线营运计划;4、有与其申请的经营范围和船舶运力相适应的海务、机务管理人员;5、与其直接订立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占全部船员的比例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6、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风险提示:经营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水路运输业务,也不得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 法律依据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