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最新修订内容概述 |
释义 | 新《婚姻法》修改:离婚冷静期、性骚扰赔偿、虚拟财产继承、见义勇为免责、小区收入归业主、禁止高利放贷、保护个人信息、打印遗嘱需见证、新增人格权。 法律分析 1、设置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性骚扰要承担赔偿责任 3、网店等虚拟财产可以继承 4、见义勇为免责 6、小区共有场所收入归业主 7、禁止高利放贷 8、保护个人信息 9、增加遗嘱形式:可以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10、新增人格权内容 拓展延伸 民法典修订:重要变动及其影响分析 《民法典修订:重要变动及其影响分析》是对最新一次民法典修订的综合概述和评估。该修订涉及一系列重要变动,如财产权益保护、婚姻家庭关系、合同法规定等方面的修改。本文将深入分析这些变动对社会、经济和法律实践的影响。首先,我们将详细介绍每个重要变动的具体内容和背景,并探讨其目的和意义。随后,我们将重点关注这些变动对不同利益相关方的影响,包括个人、家庭、企业和社会组织等。最后,我们将对这些变动的实施和应用提出建议,并展望未来可能的发展趋势。通过本文的阅读,读者将全面了解民法典修订的重要变动以及其对社会和法律实践的深远影响。 结语 《民法典修订:重要变动及其影响分析》全面评估了最新一次民法典修订的重要变动。其中包括离婚冷静期设立、性骚扰赔偿责任、虚拟财产继承、见义勇为免责、小区共有场所收入归业主、禁止高利放贷、个人信息保护、遗嘱形式增加、人格权内容扩展等方面的修改。本文详细分析了这些变动对社会、经济和法律实践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通过阅读本文,读者可以全面了解民法典修订的重要变动及其深远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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