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判刑十年正常坐十年牢。 如果减刑一年,就坐九年牢。坐牢期间,根据表现不同,会有不同程度的减刑,实际不用坐满十年。另外,在判决之前如果一直羁押在看守所,在看守所的时间也要从执行刑期中扣除,这的实际坐牢的时间就更短了。 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条件: 1、确有悔改或立功的,一般减刑不超过一年; 2、有悔改、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 3、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悔改表现突出或者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 4、悔改表现突出、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三年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坐牢期间,根据表现不同,会有不同程度的减刑,实际不用坐满十年。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第六条 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以上。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 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有期徒刑的减刑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