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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涉外案件的新困惑
释义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的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隐藏、转移、伪造等侵占财产行为可导致少分或不分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但根据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可有所差别。个人专用物品归个人所有,分居两地的共同财产各归管理方所有,差额部分可以抵偿。
    法律分析
    一、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法律如何规定
    1、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法律具体规定上,我国跟大多数国家一样,将财产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并分别适用不同的原则。只是我国与外国对动产和不动产的范围上认定有所不同。但是,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动产适用受理法院所在地法。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相关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结语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法律规定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此外,对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分割时可以少分或不分给该方。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但根据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个人专用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分居两地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归各自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相当财产抵偿另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五章 电子商务促进 第七十一条 国家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支付结算等管理制度,提高跨境电子商务各环节便利化水平,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等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报关、报检等服务。
    国家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从事跨境电子商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八条 涉外民事关系的定性,适用法院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明示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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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0:3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