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未处理的债务处理办法如下: 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的共同财产偿还; 2、如果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足以还清共同债务的,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 3、属于夫妻中一方个人债务的,由其个人承担债务。 一、夫妻共同债务包括: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共同财产如下: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指定由一方继承或赠送给一方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