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住房的补偿标准应该是参照拆迁时周边同类房屋的市场价格评估补偿,周边同类商住房什么价格,就补偿什么价格。同时,如果商住房原用于出租给公司作为办公室或者商家用于经营,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也会予以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