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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托幼机构不退费的合同约定有法律效力吗
释义
    合同不退费条款是否合法,要根据法律判断。当事人应按约定履行义务,违反合同条款可能导致不退费。建议全程录音录像,留存证据,如无法协商可走司法程序。如果对方知道霸王条款仍拒退费,应留存证据并告知法律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
    法律分析
    1、要看协议中的不退费情形是否合法,如果是霸王条款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2、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如果因个人原因违背合同条款,对方是有权不予退费的。行动建议:1、在跟对方沟通的过程中,仅仅要全程录音录像,留存证据,以便以后如果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走司法程序作为证据。2、如果对方明知合同内容存在霸王条款,仍对同内容的包容条款不作出相应退费约定以及拒绝退费的情况时,记得留存证据。并且告知对方法律规定为消费的课程,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进行退还钱款。
    拓展延伸
    托幼机构合同中不退费条款的法律效力与保护消费者权益相关吗?
    托幼机构合同中不退费条款的法律效力与保护消费者权益息息相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然而,不退费条款是否有效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原则。如果该条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法律的基本原则,合同中的条款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托幼机构合同中的不退费条款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兼顾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原则,以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消费者权益的平衡。
    结语
    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原则,托幼机构合同中的不退费条款应当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遵循诚信原则。若发生违约情况,应保留证据并采取相应行动。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法律的基本原则,合同条款应公平合理,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在确保合同法律效力的同时,也需平衡消费者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八章 变更与终止 第五十六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十章 附 则 第六十六条 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合作办学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
    (二)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
    (五)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
    (七)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八)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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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13: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