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婴儿内脏放毒品运毒怎么判 婴儿内脏放毒品也是构成运输毒品罪。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卖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贩卖**集团的首要分子; 武装掩护贩卖毒品的; 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二、哪些贩毒情节需要加重处罚 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相应增加或减少刑罚量。 组织、利用、教唆未成年人、孕妇、哺乳期妇女、患有严重疾病人员、又聋又哑的人、盲人及其他特殊人群运输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孕妇、哺乳期妇女、患有严重疾病人员及其他特殊人群被利用或被强迫参与毒品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存在数量引诱情形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受雇运输毒品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其他可以增加或减少刑罚量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