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医务人员存在过错导致救护不当属于医疗事故,具体要看情况。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失的,并且是违规、违章操作,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则属于医疗事故。如果未造成人身损害后果或者是因患者的过错造成损害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 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 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 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 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